
罚款合计1803200元;时任运营管理部李某因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6500元;时任个人金融部张某玲因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0000元。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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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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